院学生会主席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

2、起草学生会的年度(学期)工作计划(于开学的第二星期前完成)与总结(学期结束前的第二星期前完成)

3、起草学生会每学期的经费预算报告(在前一学期前完成)。

4、定期召开各部长会议,协调各部长之间工作,按期(每半个月)向秘书长汇报工作。

5、完成或协助院团委及学院其他部门交给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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