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方路:你怎么看?
老陈:什么怎么看?
林方路:案发现场算不算是正当防卫?
老陈:怎么可能啊!一个男的人高马大,拿着斧头满屋子的砍都没砍到,被女的一刀刺死了,你信吗?
林方路:那什么意思啊?她给被害人下药了?
老陈:要么被害人醉的厉害,迷迷糊糊地才砍不中。
林方路:这个简单,等到尸检报告出来以后,自然就知道了。杀人动机呢?
老陈:这个女的,名声坏的很,受害人也不是无缘无故的就打她。
林方路:她有什么问题啊?
老陈:问题大了去了,和男人不清不楚,因为这个挨打总是闹到派出所去,不可开交的。
林方路:你好像对嫌疑人有负面评价?
老陈:我文化水平不高,咬文嚼字我不会,但这个女的是什么样的人,清水镇的人都清楚,这个是不得考虑进去啊?
林方路:被害人危害到她的生命,她为了避险持刀反抗,整个过程都有目击证人看到,这怎么说呢?
老陈:一个孩子懂什么,看错了还不一定呢。当场都吓懵了,那现场到底是什么情况,谁知道?嗯?你办案几年了?
林方路: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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