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院院长(副院长)岗位职责

(1)协助集团领导做好校内医疗保障服务工作,保证政令畅通,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2)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做好全校师生的门诊、急诊、住院治疗、健康体检、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卫生防疫、计生服务、家庭病床、健康咨询以及其他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3)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优质完成新生入学体检、毕业生体检、教职工健康体检、饮食服务人员体检等有关专项体检工作,妥善管理各类体检档案和病案资料。

(4)负责按照财经工作制度和行业准则,审查本单位药品物资采购计划及财务情况,督促各科室合理使用和严格管理药品器材。

(5)负责本单位对外联络、洽谈业务,签订合同契约。

(6)负责校内医疗范围内的安全稳定、治安消防工作。

(7)不断加强本部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文化建设,切实搞好内部管理各项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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