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市防雷技术指导、咨询、重大防雷工程设计方案的技术论证工作。
2、协助法制机构做好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3、依法开展防雷检测工作。
4、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调查与鉴定、灾情收集统计与报告工作。
5、协助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危险环境等建设项目的雷击风险评估。
6、负责全市雷电灾害机理、雷电监测预警和防御技术研究、防雷标准化建设和防雷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7、参与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8、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规定的其它防雷工作和要求,。
9、协助做好其他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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