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管理岗职责

1、协助人大、政府做好地方气象法规、行政规章、行业政策的研究、起草、清理等工作;负责市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发布和备案工作;审查和监督管理县级市(区)气象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2、指导全市气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普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专(兼)职气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检查气象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贯彻落实。

3、对全市气象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履行气象行政执法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4、组织施放气球活动方面的气象行政检查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和组织全市重大违反气象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

5、对所属县(市、区)气象局气象行政复议案件,履行下列职责:受理复议申请,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按法定程序组织复议审理并拟订行政复议决定,办理因不服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组织有关气象行政执法听证、应诉工作。

6、组织施放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的审查;指导和监督施放气球活动工作;对气象学会的施放气球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认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7、协助本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局行政错案和执法过错进行调查处理和过错人员的责任进行追究。承担气象行政执法的考核评议日常事务。

8、协助局办公室做好依法行政事项、公开性文件的对外公布工作。

9、协助财务管理机构做好国家赔偿的相关工作。

10、接受群众举报气象违法行为。

11、负责全市气象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组织案卷评查和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局办公室做好行政执法档案归档工作。

12、协助行业管理岗、防灾减灾岗的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其它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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