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副院长岗位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系教学和科研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本系教学与教研计划、大纲实施办法,报请学校

批准后组织实施,定期检查。

三、布置上级下达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审查任课教师名单,督促各教研室组织好开新课,把好教师新开课程试讲工作的质量关,督促检查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和教师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的执行情况,组织申报集体攻关项目及个人科研课题,定期检查验收上报各项社科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组织有关专家鉴定已取得最后成果的各项科研课题,每学期进行一次教研科学总结,确保教学科研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四、组织有关教学与管理工作人员检查验收督促各有关课题教学法

文件的拟定与实施,逐步充实完善各科试题库建设,严格考试纪律,

推行教考分离;定期组织教学观摩及优质课竞赛活动,及时总结推广

行之有效的教学改革与管理措施。

五、主持确定全院教学人员培养计划与对象,负责组织教学人员

进修活动和业务考核工作,参与对教学人员的使用,职务晋升及奖罚

等项工作的讨论,并提出具体的意见。

六、及时掌握教学改革动态,在院长主持下具体负责新增专业的

论证与申报,探索开拓教育与教学改革的新途径。

七、督促检查教务人员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奖罚、学业资料以及教师工作量计算,体积和上报等日常教务工作。

八、组织院内各教研是定期或不定期的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会

,组织审核参加校内外的有关科研活动和国际交流活动,组织安排接待校外有关专家前来讲学,并做好对其内容的整理、消化、应用、移植的组织工作。

九、组织布置应届毕业生实习及离岗教师专业培训工作,审查

本科毕业生的论文题目,协调组织好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

十、负责完成和处理学校主管院长和文学院院长的有关教学、科研方面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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