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精神;
2、安排部署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总结工作,分析形势,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
4、对综合治理工作重大事项提出讨论、研究,作出决定;
5、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6、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村委会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并组织开展工作;
7、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8、坚持不定期地对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积极调解、疏导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9、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减少外来人口的违法犯罪,强化社会治安;
10、及时、准确向乡党委、政府反馈辖区内综治情报信息;
11、承办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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