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部门岗位职责

  (一)负责教育系统(含民办教育机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监督各类学校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指导各类学校制定和落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查处学校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失职或违法行为。

  (二)将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

  (三)负责所属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消除事故隐患。

  (四)负责指导、督促各类学校制定学生校外活动的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其他危险性劳动的行为,组织查处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行为。

  (五)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的监督管理。

网友留言

微信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或朋友圈

链接已复制
Return top